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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Metal Lockers and Parts thereof)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9月8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0年7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1年6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7/02/2026-13376/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7/02/2026-13411/metal-lockers-from-china-institution-of-five-year-reviews
2026年7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蘑菇罐头(Preserved Mushrooms)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1998年2月2日,美国对进口自智利、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蘑菇罐头发起反倾销调查。1998年12月2日,美国正式对智利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1999年2月19日,美国正式对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对该案先后进行了四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分别于2004年11月17日、2010年4月28日、2015年9月2日和2021年3月12日,四次延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蘑菇罐头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蘑菇罐头作出第五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6/er0707_68876.htm
2026年7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Floor-Standing, Metal-Top Ironing Tables and Certain Parts Thereof)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9月8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3年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4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终裁。2004年8月6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部件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0年6月28日和2016年3月8日、2021年8月31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7/02/2026-13376/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7/02/2026-13417/ironing-tables-from-china-institution-of-a-five-year-review
2026年7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镁碳砖(Magnesia Carbon Bricks)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墨西哥的镁碳砖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9月8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9年8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镁碳砖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墨西哥的镁碳砖发起反倾销调查。2010年7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5年8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镁碳砖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墨西哥的镁碳砖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5年12月9日,美国对此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2021年1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镁碳砖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墨西哥的镁碳砖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5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对进口自中国和墨西哥的镁碳砖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镁碳砖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7/02/2026-13376/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7/02/2026-13416/magnesia-carbon-bricks-from-china-and-mexico-institution-of-five-year-reviews
2026年7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眼镜及其组件和相关充电设备(II)(Certain Electronic Eyewear Product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Related Charging Apparatuses (II),调查编码:337-TA-1455)作出337部分终裁:向经由缺席被告中国广东MyW Technology Co., Ltd., Shenzhen, China深圳市金章实业有限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涉案产品(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310,296第20-21、23-25、28-35、37、40项权利要求和美国注册专利号12,078,870第36、43-53、55-67、69-72项权利要求)发布有限排除令,向缺席被告中国广东MyW Technology Co., Ltd., Shenzhen, China深圳市金章实业有限公司发布禁止令,本案调查终止。
2026年5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4月27日作出的初裁(No.27)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中国广东MyW Technology Co., Ltd., Shenzhen, China深圳市金章实业有限公司为缺席被告;如果本案存在侵权,建议救济措施为向侵权产品发布普遍排除令和向却邪被告发布禁止令,请利益相关方对此就涉及到的公众利益等提交意见,书面材料不多于25页、不晚于2026年6月10日提交。
2026年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4月1日作出的初裁(No.24、25)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Z DJI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上海Lexiang Technology Co., Ltd., Shanghai, China乐相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调查。
2026年1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12月17日作出的初裁(No.22)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henzhen Langzhiyin Electronic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浪之音电子有限公司的调查。
2025年1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12月1日作出的初裁(No.19-21)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以下列名被告的调查:新加坡Halliday Global of Singapore、新加坡Halliday Holdings Pte. Ltd. of Singapore、中国广东Cosonic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Co., Ltd., Dongguan City, China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裁No.19),中国广东Shenzhen Yingmu Technology Co., Ltd., Shenzhen, China深圳英牧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ichuan INMO Technology Co., Ltd., Shenzhen, China四川影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初裁No.20),中国广东Even Realities Ltd., Shenzhen, China深圳市逸文科技有限公司、德国Even Realities GmbH of Germany(初裁No.21)。
2025年9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8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9)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浙江Hangzhou Guangli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杭州光粒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8月25日作出的初裁(No.11、12)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新加坡Brilliant Labs Limited of Singapore的调查,并设定预计结案日期为2026年12月21日。
2025年7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电子眼镜及其组件和相关充电设备(II)(Certain Electronic Eyewear Product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Related Charging Apparatuses (II))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55)。
2025年6月17日,美国Ingeniospec, LLC of San Jose, Califor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310,296、12,078,87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新加坡Brilliant Labs Limited of Singapore、中国广东SZ DJI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Even Realities Ltd., Shenzhen, China深圳市逸文科技有限公司、德国Even Realities GmbH of Germany、新加坡Halliday Global of Singapore、新加坡Halliday Holdings Pte. Ltd. of Singapore、中国广东Cosonic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Co., Ltd., Dongguan City, China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henzhen Yingmu Technology Co., Ltd., Shenzhen, China深圳英牧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ichuan INMO Technology Co., Ltd., Shenzhen, China四川影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广东MyW Technology Co., Ltd., Shenzhen, China深圳市金章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henzhen Langzhiyin Electronic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浪之音电子有限公司、中国浙江Hangzhou Guangli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杭州光粒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上海Lexiang Technology Co., Ltd., Shanghai, China乐相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于 娟编译)
(刘思奇校对)
原文:
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337_1455_notice07092026sg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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