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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案件号ADC78)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Zenith Chemical Industries (Pvt.) Ltd.于2026年6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美国的布洛芬(Ibuprofen)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916.3910。预计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60至180日内作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地址:State Life Building No. 5, Blue Area, Islamabad.
邮箱:khizar@ntc.gov.pk
电话: +9251-9202839
传真: +9251-9221205
原文:https://ntc.gov.pk
2026年7月29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案件号ADC77)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Green Crockery & Housewares (Private) Limited于2026年6月2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Crockery)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6911.1010、6911.1020、6911.1030、6911.1040、6911.1090、6912.0010。预计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60至180日内作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地址:State Life Building No. 5, Blue Area, Islamabad.
邮箱:zubair@ntc.gov.pk
电话: +9251-9202839/9218968
传真: +9251-9221205
原文:https://ntc.gov.pk
2026年7月2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案件号ADC76)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Zenith Packages Industries (Pvt.) Ltd.于2026年6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复合铝箔(包含冷成型箔与热带铝箔)[Alu Alu Foil (Cold Forming Foil & Tropical Foil)]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607.1990和7607.2000。预计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60至180日内作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地址:State Life Building No. 5, Blue Area, Islamabad.
邮箱:zubair@ntc.gov.pk
电话: +9251-9202839/9218968
传真: +9251-9221205
原文:https://ntc.gov.pk
2026年7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硅铁(Ferro-silicon)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和俄罗斯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鄂尔多斯市西金矿冶有限责任公司(Erdos Xijin Kuangye Co., Ltd.)为15.6%、Lanzhou Good Land Ferroalloy Factory Co., Ltd.为29.0%、中国其他企业为31.2%;俄罗斯企业为17.8%~22.7%。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202 21 00、7202 29 10 和7202 29 90。本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06年11月3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埃及、哈萨克斯坦、北马其顿和俄罗斯的硅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2月28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9年12月30日,欧盟终止对北马其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13年2月28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硅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4月1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硅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9年4月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硅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硅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硅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601794
2026年7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苯甲酸钠(Sodium Benzoat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武汉有机实业有限公司(Wuhan Youji Industries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7.6%、天津东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Tianjin Dongda Chemical Group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75.4%、山东通泰维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Shandong TongTaiWeiRun Food Science Tech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63.8%、中国其他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116.4%。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16 31 00(TARIC编码为2916 31 00 9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5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苯甲酸钠发起反倾销调查。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601854
2026年7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苯甲醇(Benzyl Alcohol)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Hubei Greenhome Materials Technology, Inc.)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71.2%、潜江新亿宏有机化工有限公司(Qianjiang Xinyihong Organic Chemical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2.6%、重庆正元香料有限公司(Chongqing Zoteq Aroma Chemical Co., Ltd)、湖北科林博伦新材料有限公司(Hubei Kelin Bolun New Materials Co., Ltd.)和天津大加化工有限公司(Tianjin Dacals Chemical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均为66.8%、中国其他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为71.2%。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06 21 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5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苯甲醇发起反倾销调查。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601857
2026年7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纱线(Yarns of Polyamide)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Fujian Eversun Jinjiang Co., Ltd.)、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Fujian Jingfeng Technology Co., Ltd.)、福建新创锦纶实业有限公司(Fujian Xinchuang Nylon Industrial Co., Ltd.)、福建金源高性材料有限公司(Fujian Jinyi High Performance Material Co., Ltd.)的反倾销税率均为 60.0%,福建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Fujian Highsun Synthetic Fiber Technology Co., Ltd.)、福州力源锦纶实业有限公司(Fuzhou Liyuan Polyamide Industry Co., Ltd.)、福建力恒锦纶实业有限公司(Fujian Liheng Polyamide Industry Co., Ltd.)、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Xinhui Dehua Nylon Chips Co., Ltd.)、南充美华尼龙有限公司(Nanchong Meihua Nylon Co., Ltd.)的反倾销税率均为 67.6%,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链接附件)的反倾销税率为 62.2%,中国其他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67.6%。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5402 31 00、5402 45 00、5402 51 00和5402 61 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5年7月2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纱线发起反倾销调查。2026年3月2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纱线作出反倾销初裁。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601823
2026年7月2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8/2026-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6年4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Low Ash Metallurgical Coke)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128.83美元/吨,澳大利亚为71.16美元/吨,哥伦比亚为118.55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67.50美元/吨,日本为42.95美元/吨,俄罗斯为84.16美元/吨。涉案产品为灰分含量低于18%的冶金焦炭,但不包括以下产品:磷含量不超过0.030%,粒度不超过30毫米,允许5%的粒度公差,用于生产铁合金的超低磷冶金焦;半焦炭或软焦炭;粒度为20-40毫米的低灰冶金焦炭,由实际使用者进口,用于容量不超过130立方米的高炉炼铁。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7040010、27040020、27040030和27040090项下的产品。
2025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行业协会Indian Metallurgical Cok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IMC)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25年11月14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5年12月3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1/2025-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130.66美元/吨,澳大利亚为73.55美元/吨,哥伦比亚为119.51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82.75美元/吨,日本为60.87美元/吨,俄罗斯为85.12美元/吨。2026年4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反倾销税。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10729/ENG/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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