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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

十五条新举措来了:外资准入、并购、数据出境与国民待遇的新信号

6月22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这份文件的重点,不只是“稳外资”,而是围绕市场准入、投资便利、项目招引、服务保障和外资管理,进一步释放高水平开放信号。对跨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人以及服务其进入中国市场的专业机构而言,十五条举措中有几类变化尤其值得关注:服务业和医药开放、外资并购、数据跨境、境内再投资、国民待遇和政府采购平等参与。

来看会上重点表述:

  • 1. 深化服务业领域开放: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开放试点;支持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推动CEPA服务业领域对港澳率先开放。

  • 2. 稳步提升金融业开放水平:支持外资机构使用风险管理工具、开展基金投顾业务;优化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国际结算单证服务和境内上市融资服务。

  • 3. 支持外资参与医药等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药品分段生产细则;扩大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开放试点区域;支持创新药械进入商保和零售渠道。

  • 4. 完善外资并购管理制度:修订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优化流程和支付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股权投资机构参与非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 5. 优化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城市制定场景化、字段级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推动重要数据识别目录国家标准。

  • 6. 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优惠;将更多再投资项目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

  • 7. 大力吸引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完善支持政策,便利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开放式创新平台、实训基地、新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化。

  • 8. 强化“投资中国”品牌影响力:推进“投资中国”品牌行动,建设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加强境内外宣传与政策解读。

  • 9. 统筹做好外资项目规范招引:出台地方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要求兑现政策承诺;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广外资促进成效评价经验。

  • 10. 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涉企支持政策原则上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政府采购、招投标、科研采购等领域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 11. 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提振消费行动:外资企业可参与绿色消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不得因外资品牌或外资身份排斥其适用促消费政策。

  • 12.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建立涉企网络侵权举报联动机制,优化处置流程,发布线上举报渠道指引。

  • 13. 强化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加强中西部外资项目保障;对外资企业经营堵点实行“线索收集—问题办理—情况反馈”闭环管理。

  • 14. 推动区域引资协同:支持东部地区与边境地区结对共建,在招商引资、产业转移、收益分成等方面合作;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共建园区。

  • 15. 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健全直报和信息共享机制,支撑外汇登记、行政许可、固定资产投资等管理。

对涉外法律服务而言,这份《方案》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有什么优惠,更在于提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合规路径正在不断细化:准入前看负面清单和行业开放,交易中看并购、数据、外汇与反垄断,落地后看国民待遇、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和信息报告。后续配套规则一旦出台,外资企业应及时复核既有投资架构、数据出境安排、再投资计划及政府项目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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